项目时间:2013-12 - 2014-02
项目名称: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项目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1、作为项目组核心成员,担任负责本部及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包括主要报表科目(收入、应收账款、存货、成本以及所得税费用等)底稿,负责编制现金流量表和内部交易合并抵消;
2、负责销售与收款和生产与仓储等主要内控流程的访谈、记录和内控测试;
3、指导复核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底稿;负责与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券商、税务师)进行沟通;
4、参与编制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和母公司单体审计报告,负责编制主要税种纳税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
我的职责
项目时间:2015-03 - 2015-08
项目名称:县级供电企业内部管理审计调查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有8年县级供电企业财务部主任经历,参加过电力企业|厂网分开改革相关清产核资,实施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的清产核资工作,全程负责电网建设财务决算编审工作,以组员身份参加过省公司大型审计项目,多次以主审身份完成了省公司安排的指令性项目。其中有4个项目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优秀审计项目,在新疆审计发表论文两篇,在省公司审计门户网站发表经验交流文章16篇,在国家电网公司审计门户发表论文1篇。
我的职责
项目时间:2017-06 - 2017-07
项目名称:某能源集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一、审前准备及培训
审计部项目经理要组织所有参审计人员进行审前培训,基本内容为:1、学习《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分工、职责和具体要求,特别要强调审计质量控制和现场审计的纪律;2、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3、对审计项目的预分析和讨论,预见可能的困难和问题,拿出指导性、对策性措施。
二、项目工作管理
与委托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联络,商榷资料准备、进点时间、审计保障等事宜,下发审计通知和审计资料清单。本项目审计组成员分工:项目总负责小组、三个审计分组,各小组3人,其中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项目总负责小组负责集团总部机关和集团,三个审计分组各负责2家子公司。审计现场外勤时间为2017.6.12-2017.7.18,各审计分组每周向总部负责组上报审计周报。审计周报内容为:(1)审计项目进展与执行情况,(2)审计项目进展与执行情况,(3)本周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处理建议,(4)下周审计计划、主要工作任务,(5)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的配合情况及需集团公司协调处理事项。
审计小组长为审计质量控制第一责任人,全过程、全时段地予以把控。审计工作底稿由主审和组长复审。审计中,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措词恰当、语言清晰而精炼。项目总部汇总审计底稿,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形成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
(一)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
1、存在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该能源公司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划分和大客户燃气结算价格重大事项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物资采购和存货管理
该单位存在分拆物资采购合同,规避招标采购仪器材料1,281.26万元;存货存在账实不符,多确认营业成本。
2、工程项目管理
该单位存在分拆工程项目合同,规避招标工程项目金额为2,683.17万元;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未引入监理机制 、工程完工未办理工程结算审计,金额为1,210.71万元。
3、招标管理
存在部分项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该项目未重新招标;投标文件不合规、弄虚作假,招标无效,未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人,未重新招标。
(三)资产管理、使用及质量变动情况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盘亏固定资产61.57万元;
2、存在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40.52万元,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
1、职工食堂单独核算财务收支,未纳入财务核算系统,形成帐外资金;
2、存在部分应收款项未挂账,少确认应收账款;
3、存在部分多估在建工程完工进度,多确认在建工程,金额为1,292.12万元;
4、多估维抢修工程完工进度,多确认维修费用,金额为1,632.69万元;
5、少确认应付职工薪酬117.52万元,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1.36万元。
我的职责
担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负责该能源集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对该项审计工作审前培训、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底稿、审计报告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及委托方进行沟通、协调与处理相关事宜。该项目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并获得好评。
项目时间:2016-05 - 2016-12
项目名称: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审计项目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1、项目描述:巨额已完工在建工程(专用设备,属于各公司公共设备)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怡丰能源甲公司(本审计项目的主体公司)账上“在建工程-工程款结算-专用设备”科目余额达12900万元,系2013年底前的已完工公共设施工程项目,2013年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一属于应分配给九丰能源甲公司有6500万元、九丰能源乙公司6100万元、九丰能源丙公司300万元。因部分相关手续等未办好,一直未向九丰能源乙公司、九丰九丰能源丙公司办理资产转让、交接手续,未结转固定资产。其他配套的固定资产项目已明确各公司份额,已经在三个公司全部转入了固定资产,只对公共设施因权属等原因还未分配。
我们审计认为因资产在2013年底就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使手续方面有不完善,按制度也可将在建工程暂估转账记入固定资产,三个公司可合理合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15年的使用年限计算(15年后的残值率按5%计算),每年可计提折旧约817万元。同时九丰能源甲公司、九丰九丰能源乙公司、九丰能源丙公司近几年账上有利润,计提折旧的好处可直接减少利润,每年可合法地少交企业所得税(按利润净额的25%)204万元,三年合计可少交612万元企业所得税。
以上未及时将已完工在建工程转作固定资产的行为,与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的规定不符。
2、项目业绩:审计后,三公司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共12900万元,三个公司可合理合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15年的使用年限计算(15年后的残值率按5%计算),每年可计提折旧约817万元。同时九丰能源甲公司、九丰九丰能源乙公司、九丰能源丙公司近几年账上有利润,计提折旧的好处可直接减少利润817万元,每年可合法地少交企业所得税(按利润净额的25%)204万元,三年可减少企业所得税612万元。对原2014年、2015年、2016年未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全部要补提。同时此要及时报告当地税务局,沟通好有关事项。
我的职责
负责下达审计通知,拟定审计实施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取证,沟通审计发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适用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编制征求意见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公司按审计报告要求调整账务,增加固定资产,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利润总额,从而为企业减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