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简小历
年龄:26岁
电话:131****2612
邮箱:459923****@qq.com
经验:4年
意向:授薪律师
时间:2010-09 - 2014-06
学校:简历本师范大学 | 专业:法学 | 学历:本科
工作时间:2014-06 - 2017-06
公司名称:简历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部门: | 所在岗位:律师助理、律师
工作描述:
主要从事金融、证券类法律业务: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IPO法律辅导、新三板股票发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股权激励等非诉讼法律业务,以及其他诉讼法律业务。
主要工作成果和经历:
为二十余家企业改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为十余家企业新三板挂牌提供法律服务,经办或协办新三板挂牌项目如下:
科马材料(831178)、益森科技(832359)、畅尔装备(833115)、九川竹木(833187)、竹林居(833276)、浩腾科技(833827)、佳和小贷(834610)、光大科技(834978)、麦迪制冷(835011)、圣安化工(835841)、可思克(838615)、安耐杰(839540)、银太郎(870424)、正邦电子(870482)、广天股份(871093)等;
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十余次股票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为数家拟IPO企业提供法律辅导、法律服务,参与问题的规范与解决、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收购兼并重组等事宜;
为数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提供法律服务;
为数家企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提供法律服务;
为二十余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参与重大事项商务谈判,协助企业召开股份公司“三会”,协助起草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等;
其他非诉讼及诉讼法律服务。
工作时间:2012-10 - 2015-07
公司名称:简历本人才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部门:批捕科 | 所在岗位:公务员
工作描述:
在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反贪局、批捕科、公诉科、民行科做过相关法律工作。在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熟悉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理程序,对逮捕标准掌握熟练,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经验较丰富。能够从证据角度切入,寻找突破点。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和程序较为熟悉,能够准确发现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在公诉部门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庭审程序,参与多起案件的提审、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的工作。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及量刑建议的计算上具备一定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受理和起诉标准。曾与反贪部门一起参与多次省里交办专案。
项目时间:2013-04 - 2015-07
项目名称:诉讼法律服务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1、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件50宗以上;
2、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0宗以上;
3、代理深圳某房地产公司的重大商事纠纷10宗(包括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4、代理顾问公司的其他经济案件及劳动纠纷案件30宗以上。
我的职责
代理较多的诉讼案件,其中包括标的额达人民币3亿元的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项目时间:2013-04 - 2015-07
项目名称:金融法律服务
项目描述:
项目介绍
1、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就设立人民币3.96亿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96亿元的信托计划及有限合伙制基金并投资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投资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宝能中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3、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4亿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投资于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佳兆业上海徐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4、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投资于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佳兆业深圳悦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5、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6.5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6、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投资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宝能中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7、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富海银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深国投商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8、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6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9、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深圳市广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0、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设立人民币6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新锦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1、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富海银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就设立人民币5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并投资于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我的职责
负责金融法律事务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2015年12月取得执业证,2014年7月加入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至今,主要代理各银行、资产公司、基金公司等的不良资产清收案件,主要负责办理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并办理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合同纠纷案等民事纠纷案件,能较好的分析、整体规划案件办理,参与案件投标、独立草拟相关法律文书、立案、保全、独立开庭,申请执行等。
主要工作业绩:(一)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期间,与另一名同事派驻到温州代理民生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2015年为律所回收律师费350多万元,2016年一季度回收律师费80多万元。
(二)2017年上半年,主要与1名律师、2名助理办理多起案件,回收律师费近200万元。